
基本釋義
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是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相關規定
“七個有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黨內選舉必須體現選舉人意志,規范和完善選舉制度規則。黨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堅決反對和防止侵犯黨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現象,堅決防止和查處拉票賄選等行為”。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針對拉票規定:“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2021年1月,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明確規定:“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問題表現
拉票、助選是換屆時易發多發的非組織活動行為。有的領導干部借換屆選舉之機,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快遞郵寄、電子紅包、網上轉賬等方式贈送禮品禮金,以及打電話、發信息、當面拜訪、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助選等非組織活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有不少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存在此類行為。例如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倪會忠在干部考察推薦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雪峰搞拉票賄選,大肆買官賣官,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黑龍江省消防救援總隊原副政治委員、紀委書記蘇靜中在民主推薦、測評中搞拉票活動;山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佳在黨內選舉中搞變相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規打探黨風廉政意見情況,等等。
在選舉活動中搞非組織活動,干擾選舉人表達選舉意愿,侵犯其他被選舉人權益,侵蝕黨內政治文化,在黨員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對這類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必須予以堅決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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