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箴言】
凡有了鬟婢女,年過二十以上者,不論大家小戶,總以一月為期,或外嫁良民,或內婚僮仆,盡行配合。如過期不嫁不配者,許地方鄉保人等,指名首告,以憑盡法嚴處。其婢女即著地方鄉保,擇貧窮男子之無妻者,至本廳當堂配合,量給聘資,不準全禮。此后著以為例。凡屬民間使女,婚嫁之年,總不得過三十以外。茲本廳一面出示,一面申詳各上臺,事關移風易俗,諒無不批。允飭行者也特示。
——羅鏡庵·《禁錮婢》
【深意淺說】
上面這一段話 ,是金華別駕羅鏡庵發布的《禁錮婢》的一部分。
《禁錮婢》中,羅鏡庵說,男女婚配是古今不易的規例,但是婺州惡習,婢女有三四十歲未嫁的,有的甚至禁錮終身,發白齒落而沒有出嫁。這是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因為一些富家大族喜歡無夫女子作為婢女,形成風氣。羅鏡庵質問呼奴使婢之人,誰家沒有兒女,為什么不設身處地地為她們想想?雖然人有尊卑,但情無上下。你自己也有妻妾,你自己也有兒女,你的兒女也有配偶,為什么對自己仁恕而對他人苛刻?就是老百姓家里養的牛羊之類,還要雌雄相配,為什么對婢女如此苛刻?
羅鏡庵說,如果對這種行為不嚴厲處置,禁錮婢女的惡風惡俗就不會得到改善。于是他發出文告,要求二十歲以上的丫環婢女,要在一月內盡快婚嫁。如過期不嫁不配者,許人告發,嚴厲處置,可由鄉保選擇無妻窮漢,由官主持,給予聘禮當堂配合。以后民間婢女出嫁,不得超過30歲。他同時說,這些舉措,要向上級匯報,上級一定會批準支持。
羅鏡庵的《禁錮婢》充滿人道關懷,體現地方官員愛民如子的情懷,讀來讓人感動。
清朝時期,禁錮婢女出嫁,和溺殺女嬰一樣,是一些地方非常流行的陋習。羅鏡庵說在他任職的婺州地區存在嚴重禁錮婢女陋習,事實上查查史料可以發現,那時候中國東南地區如浙江、臺灣、福建,這個風氣相當流行。
禁錮婢女的根源是中國古代社會存在的良賤區分制度。這種制度把人分為良民和賤民,作為賤民的婢女,一般是主人花錢買來的,僅僅是主人的財產而已,沒有獨立人格和人身自由,完全依附于主人。其婚姻等事項均由主人為其主持。而那時的法律中,賤民本來是不能與良民通婚的。所以,由主人代為主持的婢女婚姻,一般也是指配給主人的奴仆而已。當然,即使是指配給奴仆,也比孤獨終老要好一些。
按照清朝的律例,紳衿庶民之家如有將婢女不行婚配,致令孤寡者,照不應重律杖八十,令其擇配。這是雍正十三年規定的。乾隆年間,乾隆皇帝就浙江天臺縣禁止禁錮婢女出嫁的奏請批示說,婢女年老不嫁“皆因地方官奉行不力之故,亦應如該縣所請,再行通飭嚴切諭禁。如有仍前錮婢至二十五歲以上者,即行照例治罪。并許其父母親屬領回,不準索還身價。”
看起來皇帝也是仁慈的,但是這些規定落不到實處。而羅鏡庵所要求的一月內出嫁,當堂配合之類“拉郎配”的做法,恐怕也有些急功近利。皇帝如果真的關心婢女的婚姻權益,根本的辦法是廢除奴婢制度,廢除等級制度,實現人與人的平等,禁止人對人的奴役。如此,則奴婢的婚嫁問題就可迎刃而解了。
(梁發芾)
【人間草木】

名稱:獐牙菜
分布:蘭州、隴南、天水、甘南、臨夏、隴東
簡介:獐牙菜,一年生草本植物,具有重要藥用價值和觀賞價值。全草可治急性黃疸性肝炎、膽囊炎、感冒發熱、小兒麻痹等癥。花果期6-11月。植株高大,花素雅高潔,花冠中部具2個黃綠色、半圓形的大腺斑。
(植物資料由西北師范大學白增福、陳學林提供)
- 2024-03-20清廉中國·文物話廉丨千古治家之經
- 2024-03-20新官上任,下馬威不可行
- 2024-03-19多干實事,就是禮敬上司
- 2024-03-18只為升遷不為百姓,不是好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