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往辦案經驗,在查辦公安機關的被調查對象時,一般不要把案件的突破口寄希望于被調查人及其家人名下的財產,因為有偵查經驗的人往往反調查能力也很強,我們要想辦法找到其他證據,才能讓他們的‘反調查’竹籃打水。”5月5日,河南省尉氏縣紀委監委開展辦案工作座談會,第三監督檢查室干部李威向同事們分享自己的辦案心得。
李威2012年從部隊轉業到尉氏縣人民檢察院,2018年轉隸到縣紀委監委,10年來一直奮戰在反腐敗一線,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并多次被上級抽調參與查辦大案要案。由于工作成績突出,他獲得了開封市執紀辦案工作先進個人、河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等多項榮譽。
紀檢監察機關在查辦開封市“3·23專案”王某舉涉黑團伙背后的“保護傘”案件時,王某舉提供了杞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仝某曾向其收取“保護費”的問題線索,隨即仝某進入辦案人員視線。但是,仝某到案后不僅拒不交代索賄事實,而且企圖以自殺的方式威脅辦案人員。
“仝某之所以負隅頑抗,很可能是覺得我們的辦案工作必須依賴他的口供。”李威經過細心研判,建議用客觀證據促使仝某承認違紀違法事實。李威在對仝某銀行賬戶上的多筆交易記錄進行篩選比對分析時發現,仝某與治安大隊內勤民警段某的銀行賬戶有資金往來,調查組隨即詢問了段某。通過段某,調查組查明,仝某曾經為了給某印章公司承攬業務,以單位名義收受該公司30萬元回扣放入小金庫,并從中貪污3萬元。
意識到組織已經掌握了自己的部分違紀違法事實,仝某知道自己的其他違紀違法事實很可能也瞞不住了。為了爭取寬大處理,他如實交代了自己收受王某舉8萬元保護費后,對其開設的賭場予以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最終,仝某因貪污、受賄、單位受賄、徇私枉法等罪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仝某案剛辦結,李威又接到一個新任務,對開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副支隊長彭某涉嫌受賄問題進行審查調查。
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取證,李威終于查出彭某收受某廢舊金屬回收公司負責人崔某贈送的房產并利用職務便利為崔某謀取利益的事實。然而,彭某家屬提供的崔某簽名的購房款收條卻讓彭某的受賄行為差點變成了合法的購買。
調查組前期詢問彭某及其家屬的時候,他們異口同聲說是借住崔某的房子,為什么會突然出現有崔某簽名的購房款收條?調查組陷入了沉思。這套房子難道真的是彭某出資購買的?為什么調查組前期詢問時他們不如實說明?是不是彭某家屬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與崔某進行了串通?調查組決定對這張購房款收條進行筆跡形成時間鑒定。
然而,進行筆跡形成時間鑒定對檢材的要求非常高,不是同一時期的紙張無法進行鑒定,所以能否找到同類型的紙張直接決定案件成敗。
為了尋找同類紙張,李威帶領辦案人員跑遍了開封市的各大醫院,終于找到了鑒定用的檢材,并將其送往位于重慶市的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經鑒定,這張收條是彭某家屬串通崔某臨時書寫的收條。彭某的受賄事實被揭穿,最終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2021年,河南省紀委監委將安陽市“5·19”涉黑案件“保護傘”系列案件交由開封市紀委監委查辦,李威再次被抽調至該專案組從事案件外調取證工作。該案被審查調查人王某曾長期從事反貪污賄賂工作,查辦過多起在全國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涉案財物也涉及北京、海南等多地,如何在法定期限內收集到充分確鑿的證據,對專案組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為了按時完成外調取證任務,李威克服疫情帶來的不便和語言障礙,南下北上,從房產信息、銀行明細到工商資料,每一份證據他都爭取一次性收集完備。在海南,為查清涉案的房產信息,他跑遍了5個地市的13個小區,對各個小區10多年間的物業費、煤氣及電費的繳納方式進行逐一篩查。在海南調查取證無果后,依據問題線索,他又迅速轉戰北京,一個小區一個小區找,一張票據一張票據查。作為北京辦案外調取證組負責人,李威白天奔走于各個小區間,晚上召集大家一起分析案情,探討下一步的取證方案。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不懈努力,李威最終從購房付款方式上發現王某曾經收受涉黑人員為其在北京購置的一套房產。目前,王某已被移送司法機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本報通訊員 石順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