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西安古城墻上設置8000多個監測點位,及時發現病害、進行險情評估,對歷史文物開展“預防性保護”;山西省平遙古城內,通過對私有產權居住性質的傳統民居進行保護修繕補助,讓千余間民居掛上“歷史建筑”的標識牌;河南省鄭州市遺址生態文化公園里,“地下氣象萬千,地上綠樹蔥蘢”,市民在內休閑娛樂,與古遺址保護利用共榮共生……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
歷史文化遺產傳承華夏文明,印記文化自信。2000多項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有效實施;完成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登記,國有可移動文物豐厚“家底”得以摸清;建立文物違法案件督察約談機制,開展衛星遙感監測,完善違法舉報受理機制……隨著我國文物保護力度顯著增強,文物保存狀況得到持續改善。
但也要清醒看到,許多歷史文化遺產面臨保護壓力巨大、傳承利用質量不高、資源環境形勢嚴峻、生態空間擠占嚴重等問題。其中,有自然災害的因素,如風化沙化、地震洪水等;也有技術保護、財力保障等不夠的問題。關鍵是,在個別地方,黨員領導干部思想出了問題,政績觀走了樣,認為文化遺產保護妨礙地方經濟發展,在思想上不愿為,行動上不作為。更有甚者,過度追求洋建筑,搞大拆大建,丟掉了地方特色,忘記了田園鄉愁。
保存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華夏文明的命脈,保護文化遺產也是敬畏歷史的生動體現。要自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化遺產保護與城鄉建設、經濟發展的關系,筑牢文物安全底線。既要禁止破壞性開發,也要防止建設性破壞,對文物項目的維修要堅持保護第一,做到修舊如故,科學修繕。
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個體要樹立起嚴肅的規矩意識,接受嚴格的法律約束,有關部門要從法律和制度上扎緊“籠子”,讓文化遺產保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應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文物管理等部門溝通協商,加強跨區域、跨流域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實現制度、政策、標準等層面的協調對接。加大資金投入、人才培養,多層次、全方位、持續性挖掘歷史故事、文化價值、精神內涵。紀檢監察機關也要自覺扛起文化遺產保護監督的政治責任,加大執紀執法力度。
5000年中華文明,是人類文化河流中唯一沒有干涸、沒有斷流的文明。保護好、傳承好歷史文化遺產是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孫現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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