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法為盾 筑牢城市安全發展防線——全國首部為城市安全發展立法的地方性法規《蘭州市城市安全發展條例》6月1日起施行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石丹丹
當前,蘭州市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城市人口、功能和規模不斷擴張,發展方式、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深刻變化,城市運行系統日益復雜,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規,為推進城市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
近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準了《蘭州市城市安全發展條例》,這是全國首部為城市安全發展立法的市州地方性法規,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蘭州市城市安全發展條例》是一部具有引領性的,法律原則與具體實施兼顧的,且為今后城市安全管理法治建設預留空間的城市公共安全的綱領性法規,有助于在全市形成一個自上而下的多元共治的法律規范體系。”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副處長蘇敏說。
《條例》共九章七十四條,從基礎安全、風險管控、重點防治、安全保障、應急處置與救援、法律責任等方面明確責任,增強城市安全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城市安全發展。
《條例》明確,城市發展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生命安全擺在城市發展的首位,統籌城市發展和安全。堅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構建綜合性、全方位、系統性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防范和化解城市發展中的各種安全風險,增強城市系統在災害等環境中承受、適應和恢復的能力,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建設宜居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城市的方向和目標。
為切實解決城市發展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條例》更加注重加大源頭治理分量。在第二章基礎安全中,重點規范從規劃引領、產業布局、安全標準、市場準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涉及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全周期的源頭治理,確保城市基礎安全。突出發揮規劃和標準在城市安全發展中的引領和規范作用,確保城市發展在科學的軌道上運行,同時,加強基礎安全體系布局建設,筑牢城市安全基礎,比較完整地規范了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階段的風險管理。

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賈建軍介紹情況。圖片均由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石丹丹攝
此外,《條例》突出創新性,推動韌性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設。“韌性是指城市系統在災害等環境中承受、適應和恢復的能力,這也是城市安全發展必須考量的重要指數。因此,條例加大了韌性城市建設的指標性內容,同時,強化運用信息化手段為城市安全賦能的內容,為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提供法治保障。”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賈建軍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
城市安全發展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協調聯動,才能做到早感知、早預警、早防范、早避險。為此,《條例》的各個章節都貫穿了共治共享的理念,無論是在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宣傳、基層網格化治理、社會動員機制、社會監督,還是規劃之間的銜接,風險評估結果的應用、重大風險聯防聯控、應急響應機制等內容都力圖體現這一核心理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為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條例》還重點關注符合蘭州市實際的黃河安瀾、危險化學品安全、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生產經營安全、房屋安全等19個領域的重點風險防治,突出防范蘭州市在城市安全發展中可能存在的重點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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