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推出N大文旅企業扶持政策 地方政策一覽
3月6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場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福建省文旅廳副廳長蘇慶賜介紹了福建省直相關部門和全省各地出臺的支持或惠及文旅企業的政策措施。據了解,扶持政策包括開展掛鉤幫扶、保持隊伍穩定、扶持文旅項目、支持品牌創建、做好文旅宣傳等方面。
開展掛鉤幫扶,支持復工復產。組織文旅部門黨員干部掛鉤服務重點文旅企業,幫助協調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存在困難問題,推動相關支持政策落實落地。
維護合法權益,保持隊伍穩定。加快暫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各地務必于3月15日前完成,目前全省1191家旅行社已經完成1037家,暫退金額約2.45億元。將導游、領隊隊伍的穩定放在重要位置,開展線上免費培訓,協調行業組織免除導游會費,建立導游人員關愛機制,及時回應導游關切,做好政策服務和困難幫扶。
扶持文旅項目,滿足市場需要。針對疫情引發的消費觀念新變化,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文旅重大項目建設,支持開發康養旅游、生態旅游、科技旅游、工農業觀光體驗旅游、旅游演藝等精品項目,滿足人民群眾文旅新需求。
支持品牌創建,提升服務品質。對成功創建國家5A級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和省級有關品牌,評上國家和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國有或民辦博物館及美術館成功創建國家4A級景區的分別給予30萬元到300萬元不等的獎勵。
做好文旅宣傳,增強市場信心。開展“全福游、有全福”系列主題和精準客源營銷活動,推出惠民利民措施,激發文旅消費熱情。安排專項資金對全省各縣(市、區)開展文旅品牌形象宣傳、市場營銷推廣給予獎補,對出臺面向全國醫護工作者免費開放措施的國家4A級及以上景區給予補助。
疫情發生以來,福建各地密切關注福建各地文旅企業受損情況,及時推出一系列相關扶持政策,助力文旅企業渡過難關。
福州:五項措施+2000萬元專項資金
2月21日,福州市出臺《關于貫徹市政府22號文件精神支持旅游企業共渡難關實施辦法》。
加大資金扶持力度。2000萬元專項資金將用于支持全市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旅游企業流動性貸款貼息補助、兌現獎勵補助以及疫情結束后旅游企業恢復市場的營銷活動補助等;鼓勵A級旅游景區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其中對智慧景區、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停車場、標識標牌、游步道等公共設施的提升改造同步安排補助資金;優化年度旅游發展資金兌現手續,對跨年度驗收獎補的旅游項目和活動,經評估可提前支付。
強化金融政策扶持。困難企業,在2020年1月-6月期間新增的用于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貸款,市財政按照貸款年利率超過3.5%部分給予貼息補助,貼息利率不超過1.5%,貼息補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單個旅游企業貸款最高限額5000萬元。
減輕企業負擔。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餐飲、旅游住宿企業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旅行社企業可申請暫退現有交納數額80%的保證金。
廈門:10條措施支持旅游企業發展
2月19日,廈門市發布《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
資金補助。對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加快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獎補撥付;疫情期間因組織境外旅游包機承擔的空載損失給予30%補貼,最高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2020年3月5日前,暫退80%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稅費減免。因疫情影響的企業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遭受重大損失企業,可申請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符合條件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部分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
鼓勵招徠游客。組織境外游客來廈,在廈門住宿1晚(含)以上的,以其銀行結匯數據為依據,旅行社取得的外聯創匯旅游收入,每結匯1美元,獎勵0.5元人民幣;省外游客來廈旅游,在廈門住宿兩晚(含)以上,當年入廈游客接待總量超過20000人次的給予獎勵,每團獎勵金額最高為60元/人,第20001人次開始每晚獎勵6元/人,第40001人次開始每晚獎勵10元/人。
金融支持等。加大旅游企業的信貸支持,對困難企業予以展期、續貸;對困難小微旅游企業,在原有貸款基礎上利率水平下浮10%以上,市財政適當貼息,政府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服務,擔保費不得高于原正常收取擔保費的70%;緩繳水電氣費用;組建“旅游行業法律援助團”提供法律援助。
行業發展、隊伍建設。對初次來廈就業和本市初次就業的勞動力,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補貼500元。按要求雇傭外語導游,按廈門月最低工資標準50%發放三個月用工獎補;面向全行業免費開放線上培訓,疫情期間安排線上招聘,疫情結束后,適時組織專場旅游人才校企對接會。
三明:幫扶文旅行業“復耕備耕”
2月20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下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旅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減免稅費。引導企業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爭取實體書店扶持資金;爭取對互聯網服務經營企業減免部分寬帶接入費用;市文旅局經營性用房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攤位費)減半。
旅行社組團入明獎勵。在疫情解除后兩個月內組織市外旅游和療休養團隊10人(含)以上,住宿1晚(含)以上、游覽2個(含)以上景區的,按5元/人進行獎勵,與三明市旅行社地接獎勵政策同時申報。
客源市場拓展。加強對“中國綠都·最氧三明”三明文旅康養產品、相關政策的宣傳;結合文旅康養五條主題線路策劃產出系列宣傳視頻;邀請網紅入明創作,并推送熱點視頻;策劃傳播“網上游三明”系列。
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向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給予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有序兌現2019年旅行社地接獎勵資金。
加強行業隊伍建設。引導公益性文化單位,多形式提供線上公共文化產品;加強經營性文化旅游單位干部職工線上專業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引導開展單位內部服務設施提升改造。
抓好宣傳氛圍營造。開展文藝“戰疫”,精心創作優秀作品,傳遞正能量,提振精氣神。
漳州:七條措施支持文旅企業健康發展
用好已出臺扶持措施,指導文旅企業享受普惠減免稅、緩繳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費、公積金順延補繳、適度減免租金、延期繳納水電氣費、降低用電用氣成本、支持企業穩崗和貸款貼息等。
加大地接獎勵力度。提前下達2019年旅行社獎補資金,先備案后補審,3月底前兌現過夜地接獎補資金。對旅行社2020年接待過夜地接游客,在執行漳政綜〔2018〕178號文件政策的基礎上,接待2萬人次以上,一次性增加獎補20萬元;1萬人次以上,一次性增加獎補10萬元。對星級旅游飯店2020年接待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隊過夜游客年度達3000人次以上,一次性獎補5萬元。
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保金。2020年2月底前,暫退所有已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現有交納數的80%(被法院凍結的質保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
擴大文旅企業獎補范圍。在對創建4A級以上旅游景區、四星級以上旅游飯店獎補的基礎上,擴大對文旅企業的獎補范圍,鼓勵增創品牌。對新評定為3A級旅游景區和三星級旅游飯店,分別一次性獎補30萬元。
激發文旅消費活力。對列入規模以上的娛樂企業、景區管理業企業、圖書批發企業給予獎補。以2019年為基數,對2020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企業,按年營業收入同比每增長1個百分點給予1萬元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企業,按年營業收入同比每增長1個百分點給予0.5萬元獎補,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職工到我市景區(點)度假。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屬地政府要主動為旅游景區恢復開放申請做好風險評估服務,對具備防控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成熟一個,開放一個。協助依法妥善處理疫情期間產生的旅游合同糾紛。簡化審批流程,推行網上行政審批,涉及文旅企業的各項新申請的審批、許可事項,特事特辦,馬上就辦。
龍巖:十條措施支持文旅企業戰勝疫情穩定發展
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2020年3月6日前,暫退旅行社已交納保證金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稅收優惠。實行延期辦稅等措施。
落實市級“六穩”扶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符合防控措施扶持條件的我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給予一定貸款貼息以及信貸、延繳社會保險費用、減免企業租金等。
加快撥付獎補資金。對符合相關獎補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獎補資金撥付。
鼓勵旅行社招徠游客。對龍巖本地旅行社2020年4月至9月期間,組織旅游團隊在本市域內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覽不少于2個3A級以上旅游景區,游客數累計達20000人次(含20000人次)以上的,給予每家旅行社一次性獎勵10萬元;游客數累計達22000人次(含22000人次)以上的,給予每家旅行社一次性獎勵20萬元;游客數累計達25000人次(含25000人次)以上的,給予每家旅行社一次性獎勵30萬元。
支持旅游景區營銷推廣。對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在2020年4月至9月期間于本地舉辦的營銷推廣活動,經批準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每場營銷活動給予5萬元資金補助,每家景區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20萬元。
支持旅游星級酒店發展。對納入限額以上企業管理,2020年4月至9月期間營業收入達1500萬元、25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旅游星級飯店,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
激發市場消費潛力,支持各地采取多種方式吸引境內外游客。
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和景區品質。通過網絡課程及線下等形式對全市導游員、講解員、旅游企業管理人員、民宿業主、鄉村旅游點經營者等開展免費培訓。鼓勵各縣(市、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文藝演出、非遺項目進景區。
提供法律服務。
莆田:應對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
日前,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與莆田市財政局聯合出臺《關于應對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的通知》。
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和旅游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貼息范圍為2020年6月30日前向困難行業企業新發放的、且單戶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部分的優惠利率貸款,可獲得0.5個百分點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
相關稅費減免。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減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企業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免收全市互聯網上網服務企業1個月網絡服務費。
加快兌現獎補資金。對被評為國家、省級旅游品牌獎勵以及酒店改造提升以獎代補的資金,根據實際情況加快兌現到位。
提高入莆旅游獎勵標準。2020年,對接待單團10人以上(含10人)的入莆過夜游旅行社,按每人10元給予獎勵,每家旅行社年度最高獎勵3萬元;對年組織接待入莆過夜游客3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實際組織接待人次,每人次獎勵在2019年標準基礎上提高5元,每家旅行社年度最高獎勵50萬元;對當年度組織接待入莆過夜游客累計人數前3名的旅行社再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對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范圍之內。
減免旅行社責任保險費。2020年1月24日前投保出單2020年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旅行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停止團隊旅游業務和恢復團隊旅游業務的通知時間,減免業務暫停期間保費。
減免企業房租。免收疫情期間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房租給予,其他行業房租減半,減免房租期限原則上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扶持穩崗就業。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文化和旅游中小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符合相關條件的文化和旅游參保企業,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疫情前在同一家旅游企業工作半年以上,且復工后仍在莆田在崗帶團的持證導游,今年內給予每人每個月500元的穩就業獎補,獎補期限半年。
開展“抗疫振旅”線上公益培訓。邀請國內知名文旅專家線上授課,培訓內容涵蓋旅游業疫后修復和產業振興、文旅融合、鄉村振興、疫后景區扶持政策、5G景區等。
提供法律援助。
南平 :六條干貨促旅游市場復蘇
3月5日,南平市召開“清新閩東北、健康武夷+”旅游市場全面復蘇行動計劃新聞發布會。推出六條措施促旅游市場復蘇。
擬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自疫情結束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對組織國內外游客游覽武夷山風景名勝區之外,再游覽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內任一有銷售門票的景區的旅行社,以及有銷售該線路產品的電商、微商,給予30元/人促銷獎勵。
安排專項資金,圍繞“清新閩東北,健康武夷+”主題,通過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開展多角度、立體式、全媒體傳播,推廣“武夷+福州海絲”“武夷+寧德山海”“武夷+平潭藍”“武夷+莆田湄州島”等線路產品。
武夷山風景名勝區從恢復對外開放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向閩東北協同發展區市民率先實行免門票優惠。
鼓勵發動南平市各類工會會員,到境內5個省級職工療休養示范基地、14個市級職工療休養示范基地、4個3A 級以上紅色旅游景區,以及帶有拓展團建項目的3A級以上景區,開展職工旅游、療休養、黨建、團建活動,允許相關費用在工會經費中列支。
邀請百名全國一線援鄂醫護人員赴武夷山市療休養,深度體驗大武夷綠色魅力及其康體養生作用,由南平市提供落地接待全免服務。
49家景區(點)面向“戰疫人員”推出減免政策。(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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