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4月26訊(本網記者 李紅軍 文/圖)作為“中國人的心靈讀本”,《讀者》雜志發行量連續21年領跑中國期刊界,累計發行量已突破20億冊。多年來,讀者出版集團及所屬各出版單位,在版權保護、版權資產管理、軟件正版化等方面作出了很多積極努力,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近日,讀者出版集團更是捧回一項填補省內空白的國家級大獎——2019年度“全國版權示范單位”。
那么,創刊40年來,《讀者》是如何保護知識產權的?在版權保護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經驗?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中國甘肅網記者走進讀者出版集團一探究竟。

《讀者》雜志社品牌發展和綜合部主任王祎
《讀者》雜志社品牌發展和綜合部主任王祎告訴記者,作為讀者出版集團的核心產品,《讀者》雜志從1981年創立之初,就在全國率先實行“一稿三酬”制度,即《讀者》采用一篇稿件,會分別給作者、首發出版單位和稿件推薦者三方付酬?!蹲x者》雜志“一稿三酬”制度比我國《著作權法》的頒布早了近10年。
“《讀者》雜志創立初期,由于通訊不便,稿件大多都是先刊發,再聯系作者和首發出版單位及推薦者支付稿酬。對于一時無法聯系到的作者,根據相關規定,《讀者》會將其稿酬委托第三方——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代為保管或轉付。”王祎說,科技的進步改變了通訊方式,《讀者》雜志與稿件作者及首發出版單位的聯系,也從刊后提前到刊前,這對版權保護而言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2003年8月,《讀者》雜志舉行了百名作家作品使用簽約儀式,首批簽約的作家有100多位,對作者的尊重和保護,受到了知名作家的廣泛好評,取得了他們的信賴和支持。截至目前,《讀者》雜志已與2000多名作家簽約。“為了更好地與作者進行對接,2013年,《讀者》雜志專門設立了稿酬專員和版權專員兩個崗位,負責聯系作者支付稿酬,處理版權事宜。”王祎說。

《讀者》雜志社一隅
2010年,《讀者》推出了數字版本和客戶端。“當前,《讀者》雜志主動適應數字出版趨勢,探索建立數字版權稿酬制度,已與近千名作者簽約,取得其作品的紙質版權與數字版權。”讀者出版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永升說,我們注重加強流程管理,將版權管理嵌入出版流程中。同時,還積極開展版權貿易,立足“一帶一路”,著眼于傳播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先后向中亞地區和俄羅斯、日本等國輸出優秀傳統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011年,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被評為“中國版權產業最具影響力企業”。對此,劉永升說:“在《讀者》雜志的示范帶領下,集團其他期刊、圖書出版單位也都樹立了很好的版權意識,圖書、音像制品、期刊原創首發作品等,在出版前均與作者簽訂了出版合同(或經作者書面授權)并按約支付報酬;尊重作者、保護版權貫穿于管理和業務的各個面面。”
甘肅省委宣傳部版權管理處一級調研員夏玲表示,“一稿三酬”這種由《讀者》首創的稿酬制度,以實際行動闡釋著對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在全國期刊界可謂首開先河,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成為了出版行業版權保護的標桿和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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