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副廳長李生發受賄案。

甘肅省武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生發在擔任甘肅省永靖縣縣長、縣委書記,康樂縣縣委書記,平涼市政府副市長,白銀市委組織部長,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280余萬元,違法所得產生孳息62萬余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生發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李生發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生發的各項訴訟權利。
武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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