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點成績就沾沾自喜,被榮譽沖昏了頭腦,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追求物質和精神上的享樂,把紀律和法律丟在一邊……”這是成都市武侯區火車南站街道原高攀村黨支部書記裴錫富在懺悔書中寫的一段話。從村民交口稱贊的致富“帶頭人”,淪為眾怒難平的貪腐“蛀蟲”,裴錫富追悔不已。
1961年,裴錫富出生于本地一個工人家庭,高中畢業后應征入伍,退伍后選擇成為一名基層干部,先后在多個鄉、村、街道工作。從1998年至2019年長達21年的時間里,他一直擔任武侯區火車南站街道原高攀村黨支部書記。
在擔任原高攀村黨支部書記初期,裴錫富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下大力氣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想方設法盤活村屬集體企業經營,工作受到街辦的表揚和村民的一致認同,成為大家口中名副其實的致富“帶頭人”。
在一片贊揚聲中,裴錫富開始沾沾自喜,逐漸陷入安于現狀、不思進取、貪圖享樂的狀態。特別是在業務中接觸到的一些老板,他們住別墅、開豪車,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這些都深深地刺激著裴錫富對物質、對金錢的強烈欲望。膨脹的私欲逐漸模糊了他的“邊界意識”,過“人上人”生活的欲望成了他踩踏紅線的“導火索”。
2010年,裴錫富和親戚朋友商議共同出資,投資一個農貿市場。苦于資金短缺,裴錫富動起了挪用村集體資金的歪腦筋,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便利,在未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的情況下,用簽假協議、打假借條的方式,擅自從村屬集體企業高攀公司挪用180萬元。2011年至2013年間,裴錫富用投資獲得的收益,分批歸還了私自挪用的集體資金。在裴錫富看來,只要事后“神不知鬼不覺”歸還資金,便萬事大吉,殊不知這種“肆意借用”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黨紀國法。
裴錫富深信,做“人上人”必須要做足“門面”功夫。2011年初,因推進城市化進程,高攀村改制為社區,大量集體土地被收歸國有,原村屬集體企業高攀公司的經營事項僅限一棟房屋租賃,80余萬元年租金是該公司全年唯一收入。面對公司經營困局,裴錫富不但沒有想著為公司找出路、為村民謀利益,反而故技重施,在未召開居民大會、居民代表大會討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用集體資金購買了一輛價值80余萬元的高級轎車,用于自己通勤。
“未經村民大會同意,就私自用我們村民的錢買車、投資建菜市場”“分配集體資產收益時,我們每名村民僅分得500元”……2020年,武侯區紀委監委陸續收到數十封舉報信,無一例外都指向裴錫富涉嫌挪用集體資金的違紀違法問題。武侯區紀委監委迅速開展核查,很快鎖定了裴錫富的違紀違法事實。
經查,裴錫富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2021年5月,裴錫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火車南站街道黨工委追繳裴錫富挪用180萬元集體財產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成都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徐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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