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你愛要不要!要是敢把這事兒說出去,看我怎么收拾你!”話音未落,200張百元大鈔被七零八落地撒在土炕上。這一幕,幾年前發生在北京市延慶區某村的時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李某家中,整件事情得從一筆占地補償款說起。
去年,延慶區委第三巡察組對某鄉鎮黨委及所屬村(社區)黨組織開展巡察。查閱某村財務時,巡察組發現,一筆122.22萬元的“陜京四線”占地補償款撥到村賬后,隨即全部被劃轉至時任村委委員陳某的個人賬戶中。陳某的土地承包合同簽訂日期明顯晚于土地流轉時間,與占地補償協議簽訂日期為同一天。
巡察組當即起了疑心,調閱了同一時期的會議記錄,發現陳某承包這塊地沒有經過村兩委研究。巡察組敏銳地察覺到,這里面一定有“貓兒膩”。
巡察組找陳某前來談話,起初他遮遮掩掩、含糊其辭。在巡察組耐心地勸導下,他終于承認自己只是一個“中間人”,收取了好處費,但真正的受益者是誰,他始終不肯說。
陳某承包了土地卻沒有得到補償款,這么一大筆錢到底去哪兒了?按照村賬劃轉規定,款項劃轉需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三人同時簽字。巡察組從劃轉補償款的票據上找到了這三人的簽字,分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周某、村主任趙某某、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李某。
于是,巡察組逐一談話,各個擊破。
周某說:“當時是村主任趙某某和她前夫張某某拿著票據來找我簽的字。”
李某剛開始似有難言之隱,多輪思想工作后,他終于將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說了出來:“趙某某兩口子想拿到錢,逼我簽字,可我覺得這是違法的事,就沒簽。他們到我家威脅我,說不簽就找人收拾我,我這才簽了字。臨走時還非要給我兩萬塊‘封口費’,我不要,他們就把錢撒在了炕上……”
李某邊說邊從柜子后的牛奶桶里拿出了一個泛黃的紙盒,里面是用層層報紙包裹的兩萬元。“這錢我一直都沒敢動,現在終于可以交給組織了,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
巡察組經過充分了解和環環印證,確定這是一條通過搶栽搶種騙取國家補償款的問題線索,隨即將相關線索、材料移交至延慶區紀委監委。區紀委監委從守護國家利益、清除基層自治組織隱患、強化基層治理的高度依法嚴肅查處。目前趙某某等涉案人員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北京市紀委監委 叢穎 || 責任編輯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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