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重大應急事件發生時,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如何參與應對、有效發揮職能作用?近日,張掖市紀委監委在總結疫情防控、抗震減災專項監督工作中探索形成的經驗做法基礎上,制定《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監督工作預案》,從工作原則、組織機構與職責、預案啟動、監督重點、監督方式、培訓與獎懲等六個方面,對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監督工作作出明確規定。
《預案》以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事件監督保障機制為目的,提出對全市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紀檢監察機關靠前監督、全程參與,推動各級各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在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忠誠履職盡責,充分發揮監督的糾偏、懲戒功能。
《預案》明確,當發生重大應急事件,市紀委監委將第一時間成立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建綜合協調辦公室、監督檢查組、線索處置組、追責問責組“一辦三組”,明確組成人員和責任分工,配套建立統一調度、橫向聯合(綜合協調辦公室與市處置應急事件指揮機構建立信息雙向反饋制度)、縱向貫通(市縣區紀檢監察機關一體運行、“室組地”聯動監督、聯合辦案)、“五個一”(綜合協調辦公室每天開列一張監督清單、一個問題臺賬、一期情況專報、一批重點問題、一批整改成果)閉環、“扁平化”運行等五項工作機制,確保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監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監督方式上,綜合運用瞄準關鍵點位精準監督、依托專業優勢科學監督、緊跟形勢變化跟進監督、加強系統集成協同監督、立足部門職責嵌入監督等五種方式,聚焦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恢復重建等四個階段28項重點任務,構建重點清晰、全程跟進、同步監督的工作格局。
《預案》還明確了應急事件信息獲取、信息研判、預案啟動具體應急程序,對調查處置的方法步驟以及恢復重建監督、培訓與獎懲作出具體要求。
“以往對重大應急事件的監督主要發生在事后的介入,預防控制體制機制建設、風險隱患排查等環節存在監督缺席或乏力的問題。”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出臺預案,就是為了解決突發事件來臨時監督檢查工作“抓什么、誰來抓、怎么抓”的問題,切實提升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監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供稿 郝志國 楊義磊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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