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中國國際數字經濟博覽會上,工作人員在展示5G+AI時間折疊技術,該技術可以實現人物實時摳像,將影像合成到一起后,實現三個“自己”相互打招呼。 新華社記者 王曉 攝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進行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數字經濟思維能力和專業素質,增強發展數字經濟本領,強化安全意識,推動數字經濟更好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給治理帶來了哪些挑戰?領導干部應如何提高數字經濟思維能力、增強發展數字經濟本領?本報就此對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李勇堅。
數字經濟已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能
記者: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應如何理解“前所未有”“關鍵力量”?
李勇堅:數字經濟是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全面滲透到社會經濟領域而產生的新經濟形態。從其技術基礎來看,這些數字技術都屬于“通用技術”(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
通用技術是在歷史發展進程中對于人類社會生產力提升產生巨大影響的一般通用型技術,如蒸汽機、發電機、信息通信技術(ICT)等。這些技術在整個生命周期中都被公認具有很大的改進余地,最終被廣泛使用,具有多種用途并有強溢出效應,具備可擴散到整個經濟領域、改善經濟社會運行效率的普遍性。很多經濟學家認為從長期來看,經濟增長是由不同的通用技術驅動的。
數字技術作為當代最重要的驅動經濟持續增長的通用技術,給經濟社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從經濟發展來看,數字經濟全面滲透,帶來了新的生產要素——數據;從發展模式看,數字經濟帶來了大量新商業模式,如電子商務、遠程辦公、遠程醫療、遠程教育等;從基礎設施看,數字經濟使基礎設施的概念正在發生變化,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基建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數據價值的發揮提供了基礎條件;從創新看,數據驅動型創新正在成為數字經濟時代創新的重要特色,數字技術既是研究和創新的關鍵領域,也是重要基礎,很多國家都將數字戰略作為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數字技術全面滲透到社會治理和政務服務的各個方面。各地政府全面推進政務服務數字化,積極推動“掌上辦”“指尖辦”,并在很多地區實現政務事項“一網通辦”“異地可辦”“跨區通辦”,平臺“一張網”整體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數字經濟也成為了全球經濟增長的動力。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的數據,2020年,測算的47個國家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達到32.6萬億美元,占GDP比重為43.7%,數字經濟的增長率高于全球經濟增長率。中國數字經濟規模為5.4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同比增長9.6%,增速位居世界第一。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2020年我國經濟發展新動能指數從119.6增長到440.3,其中代表數字經濟的網絡經濟指數增長最快,對總指數增長的貢獻最大,2020年對總指數增長的貢獻率為81.7%。由此可見,數字經濟已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能。
數字技術的強滲透性帶來了數字經濟治理難題
記者:根據您的觀察,當前我們在數字經濟治理中面臨哪些主要問題與挑戰?
李勇堅:數字技術迅速普及,數字經濟快速崛起,帶來了新的治理問題。例如,既有規則的非適用性。在數字技術驅動下,共享經濟、平臺經濟等模式快速興起,對這些模式進行更進一步的監管,需要新的邏輯、新的規則、新的技術與新的工具。
數字經濟既實現對線下經濟的改造,也產生了新的商業模式,往往會對傳統的商業邏輯與商業關系產生影響。很多傳統的中小微企業,對線上商業模式以及新商業模式難以適應,從而受到損害,進而影響經濟結構、就業等。
數字空間給人類提供了全新的生存空間及相對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體驗,在這個空間里,一方面映射著現實社會的各種問題,使各種社會問題在虛擬空間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另一方面,在數字經濟治理的過程中,涉及到數據安全等問題,這些問題會對個人隱私、基本人權帶來挑戰,甚至有可能涉及到國家安全。在推動數字經濟治理的過程中,如何協調這些關系與問題,都需要新的治理工具和模式。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數字經濟的發展助推了一批超級平臺的產生,很多社會問題伴隨著平臺的發展而出現。例如,一些平臺利用巨大的流量資源和數據資源優勢打壓競爭對手,排斥市場競爭,損害公眾利益。平臺巨大的市場力量有可能會扭曲數字市場的正常發展,導致包括質量下降、增加第三方成本、負面創新等后果。此外,平臺可以通過影響消費者行為,強化其壟斷能力,還可以利用大數據、算法等,設計出具有成癮性的產品,使消費者上癮而一直使用平臺。市場壟斷和成癮技術的結合,會極大損害用戶利益。
從根本原因看,數字經濟治理難題的出現,主要是數字技術的強滲透性使其應用到了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數字經濟對隱私、消費者保護、生產力、就業、市場集中度和全球貿易等均帶來了極大影響。
記者:應對數字經濟可能帶來的治理挑戰,您有哪些建議?
李勇堅:一是樹立對平臺行為動態監管的理念。核心是關注其是否有破壞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等方面的行為。平臺經濟這種新的組織形式,對社會治理帶來了很多挑戰。很多互聯網平臺本身創建了一個巨大的虛擬空間,需要制定規則對平臺內的交易進行治理,在某種意義上有監管者、管理者的身份。互聯網平臺在本質上是企業,具有市場屬性和謀利需求,但在外延上已經成為一個類似承擔重要社會責任的公共服務機構,其制定的平臺規則會對市場參與方產生巨大影響。這種治理主體的復雜性,使政府部門作為監管主體與平臺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一方面,大量的治理資源(如數據、技術、算力等)掌握在平臺企業手中,是政府所需要的;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監管機構又需要站在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隱私保護等多維立場,對互聯網平臺進行監管。這種雙重性,帶來了監管的復雜性。
二是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執法機構等進行整合。數字經濟領域的規制,涉及的法律法規大體可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與競爭秩序相關的,包括反壟斷法、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另一部分與消費者利益相關,尤其是消費者隱私保護,這是數字經濟規制的一個獨特之處。互聯網平臺大多都匯聚了大量數據,這些數據與消費者隱私密切相關,相關法律涉及到民法典、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在實際執法過程中,互聯網平臺壟斷問題由于涉及的法律比較多,因此往往涉及多個不同的執法部門,這些執法部門在執法目標、手段、方式等方面均有一些差異,這些差異使互聯網平臺規制執法方面難以做到迅速而及時,標準也難以統一。因此,有必要對涉及到數字平臺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等進行整合,并統一執法部門。
三是加強對網絡空間多維治理。推動網絡空間治理在“安全、發展、自由”之間進行平衡,協同政府、網民、平臺、各種虛擬組織等各個主體之間的治理行為,推動網絡“技治、法治、自治”三者的融合互動,使“工具、法律、自律”三者之間達到統一。既要解決政府行為越位問題,也要解決缺位問題,兼顧規制網絡失范行為與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等方面,建立以行業自律、行政管理、技術管理、法治管理為主體的綜合防控體系,達成網絡空間治理共識。
不斷提高對互聯網規律的把握能力、對網絡輿論的引導能力、對信息化發展的駕馭能力、對網絡安全的保障能力
記者: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呼喚我們不斷提高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領導干部應當如何在數字經濟的發展中抓住機遇、贏得主動?
李勇堅:要加強學習,全面深刻理解領悟數字經濟的特征、內涵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和價值。首先,要學習數字經濟的基本原理。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有很多獨特的原理,如規模報酬遞增、雙邊市場效應等,這些都與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不一致,領導干部應加強學習。其次,要強化數字技術與傳統產業的全面融合發展意識。數字經濟包括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等方面,而產業數字化在數字經濟總體規模中占了80%左右的比重,其本質是數字技術與傳統產業的深度融合,領導干部對此要有深刻的認識。再次,要學習數字經濟治理方面的知識。數字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治理方面的問題,這些新問題需要新的治理手段。從治理現實看,現在存在的問題包括網絡空間治理主體較為單一,治理手段較為簡單,各種治理主體之間缺乏互動與協同,政府部門在網絡空間治理中發揮著主導作用,但是其治理目標不清晰,由事件推動的應急型管理占據了治理模式的主導地位等。這需要各級領導干部加強學習,對網絡空間治理的規律與特征有更深刻的理解,從而為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撐。最后,領導干部還需要對數字經濟的基礎技術,包括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知識進行學習,要能了解其基本原理。
要掌握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能力。數字經濟發展的重點在產業數字化,是以平臺為基礎的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發展。這就要求領導干部必須掌握能夠推動數字經濟更好地融入實體經濟中的本領。例如,制造業可以轉變為平臺,而這需要傳統企業與數字企業進行深度合作。在這個合作過程中,數字平臺的開放與可擴充特性,平臺與生態相互促進,呈現出四方面的融合特色:線上線下的渠道融合,新老業務的迭代融合,C端和B端的客戶融合,上下游的產業鏈融合。現有的政策體系在關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對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意義與價值方面仍有很多不足。現有的研究很多都是建立在對大企業進行跟蹤分析的基礎之上,對數字經濟如何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方面,既缺乏可信的理論,也缺乏可實際落地的政策體系。領導干部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要學會持續推動中小微企業數字化,提升其數字化水平。
要有政策融合能力。由于數字化的影響越來越深刻,現有的政策體系,如服務型制造等政策,要與數字化政策相融合。要利用云制造等理念推動“制造即服務”。一方面能夠實現現有制造企業的制造能力的高效利用,支持制造業在廣泛的網絡資源環境下,為產品制造提供高附加值、低成本和全球化制造的服務,從而提高企業的靈活性;另一方面,云制造也有利于打造更好的創新創業環境,降低創新創業門檻。要鼓勵各類數字經濟主體開發適用于中小微企業的數字化產品、技術和體系。通過工業互聯網平臺,將各類技術、數據、資源等軟件化、模塊化、平臺化、通用化,實現工業知識的共享、復用與創新,從而有利于中小微企業以更少的投入,獲得數字化帶來的效率提升。
要提升網絡空間治理本領。網絡空間治理是一個動態過程,政府需要動態調整自己的治理角色、治理內容和治理方式,發揮政府、社會、市場和個人等主體的能動性,通過促進主體內部和主體間的有效合作,以合作治理推動公共問題的解決。不能采取純粹剛性的方法,而要采取富有彈性的手段和方式。這要求領導干部持續學習網絡空間治理的方法,提升在復雜的、動態的、多元的虛擬空間實現彈性管理的能力,提升與社會、市場、個人等協同進行網絡空間治理的能力。
要有網絡安全的意識和本領。數字經濟帶來了大量新的安全問題,呈現安全風險長期存在、數據重大風險隱患重重、網絡安全意識形態化等趨勢,各級領導干部要有統籌數字經濟安全和發展的意識與能力。強化對網絡安全產業的扶持,政府可通過政企合作試點示范等方式,摸索政企合作強化數據保護的新路徑。此外,探索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數據保護中的應用,可率先將此類技術運用到高度機密、對數據傳輸效率要求相對較低、可承受成本更高的部分政府、企業核心數據保護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郝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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