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建議書精準找出了問題根源,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我們要立即抓好整改落實……”近日,永登縣某鎮主要負責人在收到縣紀委監委發出的《監察建議書》后作出表態。
今年以來,永登縣紀委監委針對日常監督、信訪舉報、巡察反饋和審查調查中發現及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細找“病癥”,認真剖析相關單位在權力運行、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及時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或《提醒函》,開出“祛病”良方,并督促被監督單位舉一反三,對查找出的監管盲點和制度漏洞,建章立制加強日常監管,發揮《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的治本功能和《提醒函》警示提醒作用,切實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
為切實防止個別部門單位對“兩書一函”一收了之,縣紀委監委按照“誰建議誰跟蹤、誰督辦誰負責”原則,對發出的“書”“函”分別建立臺賬,列出整改要求、明確整改時限,并以電話跟蹤、書面報告、“回頭看”等方式進行督導,定期對執行和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督促監督單位“亡羊補牢”,立行立改。通過加強源頭治理、強化整改落實和建立長效機制,達到了糾正一類問題、規范一項工作、治理一個源頭、完善一套制度的綜合效果。
“用好‘兩書一函’是履行好監督職責的有效手段,我們要對責任不落實、整改搞形式、走過場甚至拒不整改的,嚴肅追責問責……”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委共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2份、《監察建議書》18份、《提醒函》8份。(供稿 張葆榮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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