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如何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有效實現鄉鎮紀委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無縫對接?帶著這個問題,省紀委監委干部在會寧縣紀委監委掛職期間就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進行了專題調研,對監察體制改革在基層實踐中的有關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并著重就如何推進監察權向鄉鎮、村居延伸,使黨內監督、國家監察和群眾自治組織的民主監督有機結合做了大膽思考。現將調研文章予以刊登。
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一環,根本目的是要充分發揮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前哨”“探頭”的作用,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真正讓群眾感受到正風肅紀反腐就在身邊。近期,圍繞如何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課題,結合日常監督檢查,筆者對會寧縣鄉村基層紀檢監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摸底,力求為下一步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打好基礎,同時就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基本情況
會寧縣共轄28個鄉鎮315個行政村(社區),現有鄉鎮紀委(監察室)28個,占全縣紀檢監察機構總數的66.7%,承擔紀檢監察工作比重較大,主要職能是督促職責范圍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鄉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等。全縣在崗監委會主任295人,平均年齡46歲。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89人,占64.1%;中專、高中文化程度80人,占27.1%;大專文化程度23人,占7.8%;本科文化程度3人,占1.02%。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是村民對村務進行民主監督的機構,其職責主要是在村支部的領導下對村務決策、執行情況和集體資金、重大項目進行監督。從工作實踐來看,鄉鎮紀檢監察機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已成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關鍵力量,直接影響著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成效。
存在問題
制度瓶頸。一是職責定位不精準。一些鄉鎮黨政領導擔當意識不強,主體責任不清,還有一些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誤認為自身隸屬村“兩委”,開展工作要服從村“兩委”安排,監督作用難以有效發揮。二是紀檢專干不專職。鄉鎮紀檢專干還存在“三轉”不到位、“明轉暗不轉”的問題。一些鄉鎮黨委對紀委專干的調動比較頻繁和隨意,影響了紀檢工作的嚴肅性和連續性,同時個別紀檢專干在搞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職其他業務工作,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心無力。三是制度執行不徹底。一些鄉鎮紀委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未能通過完善機制來強化監督職能。同時,有些同志在制度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未能真正立足本職行使監督職責。
素質瓶頸。一是政治意識欠缺。部分鄉鎮紀檢干部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自身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政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規矩意識、大局意識不夠。二是業務能力不足。鄉鎮紀檢干部大多專業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單一,執紀監督方法不多,真正“能戰斗”“會戰斗”的干部少。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普遍學歷偏低、年齡偏大、工作能力不足。三是參加培訓偏少。鄉鎮紀委書記、紀檢專干普遍接受培訓機會偏少、培訓層次偏低。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普遍存在“上崗前沒有專門培訓、在崗時沒有機會參加培訓”的問題。
保障瓶頸。主要表現在:一是工資待遇不均衡。與職能職責相近的法、檢干部相比較,鄉鎮紀委書記、紀檢專干工資待遇偏低。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工資待遇上,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二是考核提拔不對稱。近年來,各縣區均嘗試將鄉鎮紀委書記、紀檢專干的年終考核收歸縣區紀委管理,但由于鄉鎮紀委書記、特別是紀檢專干的提拔使用受鄉鎮黨委的影響比較大,很大程度制約了鄉鎮紀委書記、紀檢專干開展工作。同時,調研發現,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考核在各鄉鎮管理實踐上一直處于空白,存在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指標難以量化、激勵效果不明顯等問題。
履職瓶頸。一是工作力量薄弱。鄉鎮紀委從事紀檢工作的人員一般不超過3人(含紀委書記),而所監督的部門及人員相對較多,存在監督力量薄弱的問題。二是人情干擾較重。鄉鎮紀委、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職責范圍地域小、熟人多,“說情風”對工作干擾較大,監督工作難以有力有效開展。三是工作缺乏抓手。一些鄉鎮紀委在工作中缺乏有力措施,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特別是“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方法不多,成效不明顯。另外,對作風建設的督查未形成常態,線索來源少。。
對策建議
一是規范機構設置。由縣監委賦予鄉鎮紀檢機構和干部相應的監察職責,通過派駐監察員、設立監察室等方式,實現監察職能向鄉鎮一級延伸。派駐鄉鎮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由鄉鎮紀委書記擔任監察室主任。由縣監委授權鄉鎮監察室在村(社區)設立監察小組,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合署辦公,由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擔任監察小組組長或成員。
二是整合人員力量。在鄉鎮一級,探索建立紀檢監察機構間聯合辦案機制,處置重大問題線索或開展專項治理等工作時啟動該機制,由縣紀委紀檢監察室進行業務指導,靈活調配。在村(社區)一級,探索以3至5個村(社區)為一個片區,整合現有人員,設立監察小組,聯合開展執紀監督監察工作。
三是提升村級監督。結合村“兩委”換屆,統籌協調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配齊配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探索由“三支一扶”“進村進社”項目人員及大學生村官等高學歷人才承擔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職責。同時,爭取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在工資補助、村干部培訓、考錄公務員等方面與村“兩委”負責人享受同等待遇。
四是強化保障管理。適當增加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經費投入,提高鄉鎮、村(社區)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加大對基層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完善基層紀檢監察機構請示報告制度,切實加強縣紀委監委對鄉鎮監察室、鄉鎮監察室對村(社區)監察小組的日常監督管理。□
(張曉霞 甘肅省紀委監委辦公廳四級調研員 掛職中共會寧縣紀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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