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①: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數、處理人數、問責人數與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

圖②:2019年1月至11月,扶貧領域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數、處理人數、問責人數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明顯。

圖③:2019年1至11月,扶貧領域查處問題比例分布。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級紀委監委要把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調查、及時推動解決,切實讓群眾感受到正風反腐的成效和變化。
按照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安排,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同志帶領和指導下,黨風政風監督室、中央巡視辦等單位開展“關于深入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調研,堅持邊調研、邊總結、邊探索、邊整治,總結梳理工作情況,準確研判工作形勢,精準提出工作對策,推動整治工作高質量發展。
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成效明顯
黨的十九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按照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工作部署,緊密結合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把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強力推進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群眾反映強烈的許多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基層新風正氣正在形成,政治生態持續好轉,群眾滿意度普遍提升,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厚植了黨的執政基礎,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了壓倒性勝利。在實踐中,探索、形成、總結了一批有益的經驗做法:堅持壓實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狠抓落實,形成“省級部署統籌、市級督促指導、縣鄉抓落實”的整治工作格局;堅守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強化政治監督,開展政治巡視;堅持問題導向,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反復出現就進行集中整治,因地制宜、結合實際開展專項整治;堅持“零容忍”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標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三不”一體推進。
總的來看,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取得明顯成效,受到人民群眾紛紛點贊和社會各界一致好評,問題查處數量首次出現明顯降幅,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數、處理人數、問責人數,與上年同比分別下降22.1%、21.8%、31.4%;其中違紀行為發生在本年度的增量問題同比下降37.0%,遏制增量問題成效明顯(見圖①);特別是在扶貧領域,查處問題數、處理人數、問責人數降幅分別為38.4%、36.5%、45.6%(見圖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2019年前三季度接受的信訪舉報中,涉及鄉科級以下干部和農村干部的初次舉報與上年同比下降35.1%。
準確把握當前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階段性特點
盡管一些領域群眾反映和查處的問題數量有所下降,但問題仍然易發多發,一些老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又不斷出現,減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務仍然艱巨繁重,形勢依然嚴峻復雜。
作風問題成為掣肘脫貧攻堅任務完成的突出障礙。2019年1月至11月,扶貧領域查處的問題中,涉及腐敗問題的占35.9%,涉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不擔當等作風問題的占64.1%,查處作風問題的占比與去年同比上升5.5%(見圖③)。一是出現工作“疲勞綜合征”,隨著扶貧工作不斷深入推進,一些地方和干部工作力度減弱、幫扶質量不高、工作作風漂浮等。二是穩定脫貧長效機制缺失,有的地方對脫貧后群眾收入不穩定、因病因災返貧風險大等問題關注不夠,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缺乏及早謀劃,面臨鞏固提升脫貧質量、防止返貧的考驗。三是脫貧摘帽后松勁懈怠,一些脫貧摘帽縣的干部出現“船到碼頭車到站”的自滿與大功告成的松懈思想,對整體脫貧后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的研究不夠。
重點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弊仍存。群眾對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等重點民生領域問題的反映依然集中。教育方面,“入園難”“擇校熱”“培訓亂”、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師德師風、中小學及教師承擔與教書育人無關的不合理工作負擔較重等問題突出。醫療方面,群眾到大醫院就醫體驗不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強、醫院信息聯通共享程度不高、醫療保障機制及經辦管理服務不完善,損害群眾利益的醫療亂象屢見不鮮,利用醫療資源謀取私利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禁而不絕,群眾看病就醫經濟負擔仍然較重。食品藥品安全方面,網絡餐飲服務不規范、保健品虛假宣傳、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無證生產經營藥品、生產或銷售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的藥品、假冒偽劣藥品等問題突出。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方面,一些單位損害群眾利益行為時有發生,甚至花樣翻新。
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面臨多方面挑戰。一是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監管和監督亟待加強。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涉及產業發展、基礎設施提檔升級、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農村改廁等眾多項目和大量資金,如果監管顧不上、監督跟不上,項目資金管理使用和效益發揮就會打折扣。二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不容忽視。一些地方的鄉村建設停留在打掃衛生、描畫墻繪等面子工程上。
從治理的高度精準研判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表現多樣、成因復雜,既有干部思想觀念、能力素質等方面的原因,比如有的黨員干部政績觀錯位、權力觀扭曲、責任心缺失、存在僥幸心理,也涉及鄉村治理水平、利益分配調整、法規制度缺失等深層次原因。在當前整治工作處于從正風肅紀、嚴肅查處到“整”“治”并舉、標本兼治,從面上糾正到深入治理的關鍵階段,必須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來思考和謀劃。就紀檢監察機關而言,主要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特別是做實做細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重點需要關注解決以下問題。
治理主體方面,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問題仍存。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是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主體。有的地方黨委管黨治黨政治擔當不足,黨委“只掛帥不出征”的現象仍然存在。有的職能部門重審批分配、輕監督管理,主動發揮行風監管職能作用不夠,有的固守部門利益甚至設租尋租。一些鄉鎮(街道)對在村(居)中加強黨的領導與堅持基層自治間的關系認識不清、把握不準、指導不力;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為自治組織,重設立、輕運轉現象較為普遍,也未能很好地發揮監督作用。各類基層監督力量開展監督顧慮多、壓力大、動力不足,“熟人社會”監督難題還沒能得到很好的破解。有的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錯位、執紀不嚴、問責不精準等問題時有發生。
治理機制方面,統籌協調、綜合治理的頂層設計亟待加強。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是一個標本兼治的系統工程,目前在治理機制方面仍缺少統籌協調、綜合治理的頂層設計。一是治理目標不科學,有的急于求成,脫離實際提出一些過高目標和過快進度要求;有的按傳統路徑和慣性思維,消極等待、推一步動一步。二是督促落實機制不健全,有的重部署輕落實,虎頭蛇尾。三是工作方式方法不科學,有的抓鄉促村不夠,不能將整治任務貫通到治理末端;有的對整治問題研究不透,整治措施針對性不強;有的把握政策不精準,對不同情況搞“一刀切”,方法簡單粗糙。四是制度建設沒跟上,有的忙于解決面上問題,不追根溯源治本,沒有用制度去固化整治成果,整治一結束同樣的問題又冒出來,反反復復,禁而不絕,糾而不止。
治理環節方面,村(居)干部“最后一公里”監督乏力。對村(居)干部的監督仍然是工作的短板,特別是一些集體“三資”規模較大的城中村、城郊村、資源富集村、經濟發展明星村,對其“兩委”成員尤其是黨支部書記監督乏力,對其中的農工商公司、股份公司等集體經濟組織監督存在盲區,導致問題易發多發。一些“小官巨貪”案件顯示,有的村(居)主要負責人扛著致富帶頭人名號,頂著政治明星光環,自家開著企業,明面上在村民中分房分股分紅,賺取好名聲,暗地里利用職權玩“左手送右手”的游戲,大肆侵吞集體資產、貪污挪用公款,這些人不少是當地的“紅人”“名人”“能人”,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難以監督制約。根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也將由3年延長至5年。在村(居)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權力更加集中的新情況下,紀檢監察機關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能力將面臨更艱巨的挑戰。
努力實現治理工作高質量發展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治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堅守人民立場、踐行群眾路線,緊緊圍繞密切聯系群眾、厚植黨的執政基礎的目標,緊緊圍繞以優良作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任務,緊緊盯住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立足職能職責,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著力加強對脫貧工作績效特別是貧困縣摘帽情況的監督,持續深化扶貧、民生等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穩中求進、標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體推進,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努力實現治理工作高質量發展。
系統治理方面。進一步壓實基層治理的主體責任,督促推動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職能部門、群眾自治組織等各類治理主體充分發揮作用,形成統籌協調、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堅持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就堅決防范糾正什么,按照“選擇小切口,一年一專題、一部一方案”的思路,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研究提出本行業本系統的年度治理具體項目及措施,統籌作出部署。督促市縣黨委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內涵,推動提高基層監督能力、增強基層治理實效。
依法治理方面。進一步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強化紀法思維、制度意識,堅持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精準把握政策、紀律和法律,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規則、程序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加強巡視巡察工作規范化建設,嚴守職責邊界,自覺運用歷史的、發展的、聯系的、辯證的觀點分析研判問題。在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一是一二是二,嚴格依規依紀依法精準定性處置問題;堅持嚴管厚愛結合,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寬容“錯”,又嚴格“紀”和“法”;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誣告陷害的基層干部澄清正名、消除思想包袱。
綜合治理方面。進一步提升治理能力、改進治理方式,一手抓查處,一手抓監督,綜合運用加強教育、強化監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多種手段,堅持標本兼治,一體推進“不敢、不能、不想”。在加大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力度、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的同時,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深化扶貧領域專項治理,督促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切實解決“三保障”突出問題以及脫貧攻堅責任不落實、政策不精準、工作不精細影響任務完成等問題。二是加強對已脫貧摘帽縣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監督,督促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落實“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要求,切實解決“四不摘”政策落實不力、工作松勁懈怠等問題,并采取有力監督措施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三是加強和完善對村(居)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體系,綜合運用日常監督方式,強化鄉鎮街道的上級監督,做實村(居)黨組織紀檢委員的同級監督,加強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等民主監督的貫通協同,形成監督合力;探索村(居)黨組織紀檢委員(紀委書記)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對城中村、城郊村、資源富集村、經濟發達村等集體“三資”達到一定規模的村(居)黨組織書記實行“提級監督”,納入縣級紀委監委監督范圍;加大延伸巡察村(社區)力度,逐步實現延伸巡察全覆蓋,精準發現并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源頭治理方面。進一步強化對有關部門落實黨中央部署相關改革任務的監督檢查,以強有力的政治監督推動改革持續深化、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從源頭破解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思想根源、利益根源。重點加強對黨中央關于扶貧、惠民等方面改革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督促省區市配合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聯動開展巡視巡察,切實保證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按照中央要求,積極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辦法,破除影響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的體制機制障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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