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塔法院恢復執行一起民間借貸案
本報訊(新甘肅·甘肅法治報記者魏世東)4月14日,金塔縣人民法院通過恢復執行程序,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2021年,王某向李某借款2.35萬元并出具借條,借款到期后王某久拖不還,李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王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判決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初期,法院查控發現,王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因王某長期躲避執行,法院依法對其采取納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后,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終本后,執行法官始終保持對案件的關注,定期排查財產線索。近日,申請人李某發現,王某將種植的玉米出售給魏某,于是立即向法院報告。執行團隊迅速響應,第一時間核查確認王某銷售的玉米款系其合法收入,符合執行條件,當即決定恢復案件執行程序。法官及時送達執行裁定書依法凍結該筆款項,并向王某釋明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王某主動聯系法院,表示認識到錯誤,愿意配合履行義務,并將全部案款及利息轉入法院執行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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